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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无效作为”

周一上班,莫逸信就接收到非法集资专案组办公室转过来一份材料,是欣山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起草的关于收购“璀璨”年代娱乐会所的情况报告,该报告由东新区政府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签发转呈中平市政府,由中平市政府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签发转给专案组依法查处办理。

控告人平南欣山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向中平市东新区担保行业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中平市公安局控告被告人翟松鹰、马建南、古小峰及程保卫四人涉嫌相互串通,利用虚假事实,以签订《收购协议》的方式骗取控告人“收购”款且数额特别巨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之规定,已经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

上个礼拜六,分局张局长才和狄山岭一起约莫逸信吃过饭,要求不让再查程保卫,刚过48个小时,东区政府、中平市政府、市公安局专案组要求依法查处的正式红头文件就下来了,真及时。当然要跟狄山岭汇报沟通。

莫逸信当即打电话给狄山岭,狄山岭说刚在分局开完会,正在去专案组的路上,见面再商量。莫逸信等到十一点多,狄山岭才来到专案组二楼办公室。

莫逸信把红头文件交给狄山岭,狄山岭仔细看了一遍,眉头一皱说:“合同诈骗案件属于一般刑事案件,欣山公司工商注册是在东新区,办公地点也在东新区,开展犯罪活动也在东新区,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应该由东新区公安分局经侦立案侦查,怎么把文件转到这来了,怎么会让专案组来查这一般刑事案件。”

莫逸信也不接他的话,任由他说下去。

市政府处非领导小组的意思估计是让欣山专案组将程保卫等人涉嫌诈骗的案件与欣山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并案侦查,最后并案处理,如果由专案组并案侦查,就需要开发区分局立案,这样就无法跟分局张局长交待。这案件不立诈骗案件也行,既然是开发区法院调解的,应该由开发区法院进行再审,上礼拜开发区法院的申院长也跟狄山岭打过招呼,莫逸信亲眼看到他们在一起商量这事,如果法院不愿再审案件,就要立为诈骗案件进行侦查,立案单位早晚都要面对开发区法院。狄山岭说这番话的意思是无论立不立案件,都应该归东新区管辖,这样一来专案组就不用针对程保卫,也不用面对开发区法院,也完成了对张局长和申院长的承诺。莫逸信心中也为这种套路可行,不用给自己找麻烦,找活干。

狄山岭叨叨了半天也没出卖自己内心的想法,突然反过来问莫逸信:“你什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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